零关税,顾名思义,即进出口货物关税税率为“零”。凡关税税率为“零”的货物,进出口商在向海关申报时都无需缴纳关税。本文从零关税说起,谈谈与零关税有关的贸易政策,以及对零关税的展望。本文目录:一、我国海关对哪些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二、我国零关税的进出口货物有哪些?三、零关税政策由谁制定、发布?四、零关税是否意味着不用交进口税了?五、零关税是否意味着零贸易壁垒?六、理想与现实,零关税离我们还有多远?七、自由贸易协定是通向全面零关税的必由之路。一、我国海关对哪些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关税是进出口货物进入一国关境时,由该关境关税管理机关(通常是海关)向其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根据《海关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那么,我国海关征收关税的范围有哪些,我国海关对哪些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呢?这就要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以下简称《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规定关税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作为本条例的组成部分。”因此,《税则》是《关税条例》的组成部分,属于行政法规。《税则》分进口税则与出口税则两部分。进口税则税目税率表设置税则号列、货品名称、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等。出口税则设置税则号列、货品名称、出口税率等,只涉及有出口关税的商品。进口税则、出口税则共同构成我国《税则》体系。在进口税则中,凡标明关税税率为“0”(含暂定关税)的,即属于零关税范围;除此以外,均属于海关征收进口关税的范围。而在出口税则中,凡列名其中的,均属于征收出口关税的范围;而凡没有列名的,均无需交纳出口关税。目前为止,出口税则列名的有个税目的商品。一般而言,零关税只指进口零关税。由于各国均鼓励本国产品出口,限制多在进口环节,因而对于出口产品的征收关税的范围较少,在这种情况下,出口零关税的说法没有普遍意义。另外,由于自贸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大多是“0”,因此,在谈及零关税时,一般也不涉及自贸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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