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引导奶业转型升级,表彰在现代奶业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发挥先进典型和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奶业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和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印发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号)要求,中国奶业协会决定,组织开展年优秀奶业工作者和乳品加工企业评比表彰活动。
即日起至年4月25日止,北京市相关个人和单位可向北京市奶业协会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我会评估后将统一向中国奶业协会进行推荐。
申报文本及附件表格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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