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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食品过敏原标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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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食品过敏原标签管理

1、CAC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在《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CXS1-)中规定8类强制性标识的过敏原:

含有麸质的谷物,即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其杂交品种及其制品;甲壳类及其制品;蛋类及蛋制品;鱼类及鱼制品;花生、大豆及其制品;乳类及乳制品(包括乳糖);树生坚果及坚果制品;浓度为10mg/kg或以上的亚硫酸盐。

2、欧盟(1)食品过敏原强制性标识要求(EU)No/附录2(ANNEXII)中规定14类强制标识的过敏原(除豁免外):

含有麸质的谷类,即小麦(斯佩耳特小麦和东方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或他们的杂交品种及其制品;甲壳类动物及其制品;鸡蛋及其制品;鱼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其制品;坚果,即杏仁(Amygda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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