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份第一次股权激励草案公告之后,股价未出现过大的起伏,说明外界投资者对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持以观望的态度。这与股权激励方案设定的行权条件低且行权时间弹性大,使得外界投资者认为此次股权激励不具有激励性只是公司对于管理层“变相”的福利输送,因而不看好此次激励计划有关。
第二次股权激励方案公告后,伊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价出现了急速的上升,超额收益率和累计超额收益率均呈现出“爆炸式”的急速增长态势,说明外界投资者较为认同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投资者会继续持有公司股票或者增加投资,反映出此次激励短期效果良好。
而光明乳业首次提出股权激励计划之后,便引起了公司的股价大涨,市场反映良好。从具体推出股权激励的内外部环境可以发现,我国关于股权激励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基本完善,同时,外界对于光明乳业公告的此次股权激励方案也较为认同,判断其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伊利股份的营运能力、成长能力、偿债能力在股权激励期间都得到了很好的提升,但盈利能力水平依旧呈现出下降趋势,总体来看伊利股份公司股权激励的长期激励效果较为良好。
而光明乳业在长期财务绩效方面,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后光明乳业的营运能力出现了显著的提升;盈利能力虽有所提高但只是阶段性上升,存在不稳定性;成长能力则出现下降的趋势,说明光明乳业后继发展不足。
在剔除行业因素、外部市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影响的前提下,伊利股份股权激励的长期财务绩效水平优于光明乳业。可以带给公司更为长远的可持续性发展。
一、乳制品行业股权激励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乳制品行业竞争的愈来愈烈促使伊利股份和光明乳业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从乳制品行业激励方案的要素来看,股票期权模式在年以前被较多的采用,年以后逐渐转变为以限制性股票为主。
乳制品行业股权激励的来源较为单一,较多的采用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在激励的有效期方面较为合理,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中大多将激励的有效期设置在4年、5年。
在激励的规模方面,乳制品行业股权激励的平均规模为2.39%,远低于法律规定的上限10%;同时,行权条件的指标设置较为单一,大多都只涉及到财务指标。
二、伊利股份股权激励促进公司绩效提升的效果更明显首先,从整体来看。伊利股份股权激励促进公司绩效提升的效果更为明显。同时,虽然光明乳业的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在整个行权期内激励对象都未能解锁行权。
但不能因此说明光明乳业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全盘失败,因为此次股权激励从草案公告到宣布停止实施在短期内对公司的股价以及财务绩效等方面产生了正向作用,具体表现在:
从短期市场绩效来看,对于伊利股份推出的三期股权激励方案中只有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被外界所看好,从而引起了股价的上升。而光明乳业的股权激励计划则是首期被投资者看好,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由于激励无法达到激励效果和目的而停止实施。
从长期财务绩效来看,伊利股份实施股权激励提升财务业绩的效果更为显著。实施股权激励有效地带动了公司的营运能力、偿债能力以及成长能力水平的大幅提升。
从非财务绩效来看,通过实施股权激励使得两家公司员工离职率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保证了公司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让公司员工数量快速增加、员工学历结构也得到了优化。
但是伊利股份和光明乳业股权激励的考核指标均存在不足之处,伊利股份和光明乳业的股权激励实施绩效中普遍反映出短期激励绩效较为明显,尤其在盈利能力方面,但长期激励绩效不佳,存在激励的持久性不足的缺陷。
三、股权激励方案是激励计划成功的关键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应结合公司发展的内外部环境综合考虑,一个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是其带动实施绩效水平高低的关键所在。一个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公司的业绩。
例如,在伊利股份第二次股权激励方案中,正是得益于恰当的行权条件、复合式的激励模式、考核指标的多元化等使得公司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
光明乳业首期激励方案中,行权条件的切实可行、激励对象覆盖范围广、恰当的激励模式使得公司化解了人才流失的困境同时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占有率。相反,一个不合理的激励方案,可能会导致公司业绩由于激励方案下降。
例如,在伊利股份的首次股权激励方案中由于行权条件设计的过低、激励范围过窄、行权时间自由等导致即使首期激励方案顺利实施完成但对于公司的业绩并未起到促进作用。
而同样在光明乳业第二期股权激励方案中因未考虑行业外部环境,设置了激励对象无法达到的行权条件而导致激励方案的被迫中止。
四、公司如何实施股权激励1.设置合理且多层次的行权条件
目前,股权激励计划中财务指标依旧是上市公司的首选行权指标,而传统的财务指标存在滞后性,激励对象努力的成果可能在当下无法显示出来,同时,公司的经营水平的好坏只通过财务指标进行衡量过于片面。
因此,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中,对于行权条件的设置应根据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股权激励的预期绩效目标、行业平均水平等综合考虑,设计符合自身需求的行权条件,切不可生搬硬套导致与股权激励初衷相背离。
例如,伊利股份在年的激励计划中将对个人考核指标加入解锁条件,则更具有借鉴性。其次,在行权条件中可以考虑加入其他非财务指标使考核结果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水平,例如消费者满意度、员工敬业度等。
通过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长期与短期指标的结合使用,共同构建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可以避免单一财务指标的不足性,更加客观真实的评价激励对象对于公司的经营成果的贡献程度。
此外,行权条件应根据公司的实际发展状况设置在合理水平范围内,如果行权条件制定得太高,就如同光明乳业的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导致即便是激励对象努力工作也达不到行权条件,打击激励对象为公司付出的动力,则有可能造成激励计划的失败,无法达到激励效应。
而当行权条件设置得过低时,激励效果形同虚设,同时也无法约束管理层的行为,对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正向促进作用。
例如,伊利股份的首次股权激励计划。按照公司以往的发展趋势,依旧可以达到行权条件。因此,公司可以设置多元的行权条件,一方面有助于减少激励对象人为操作短期财务指标的风险,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确定合适的激励对象
上市公司在制定激励方案时应保证用于激励的股份数不宜过多或者集中在对于个别几个人身上。防止股权激励造成“一股独大”的困境。激励范围应尽可能地覆盖对公司的发展有用的核心人员,从而达到吸引并留用人才的作用。
同时在设置激励比例时应注意对于个人的激励比例,做到公平、公正,避免由于股权激励的实施导致公司股权集中在少数管理层手中。企业应将未来潜在的激励对象纳入激励范围。
预留部分激励标的物,用来激励行业潜在的优秀人才。同时,激励对象要尽可能地覆盖不同的部门,既要有研发部门人员,又要有销售部门人员等,其次,对于子公司或下属单位的优秀人才也应提供相应的激励。
3.采用复合式激励模式
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可以采用多种激励模式相结合的方法。向不同的激励对象提供不同的激励模式,综合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公司的管理层一般具有良好的现金支付能力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可以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
在公司股价上升时获得收益;在公司股价下跌时,激励对象有足够承担风险的能力,将管理层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期绩效目标结合在一起,有效的降低由于委托-代理引发的利益冲突。
而对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等激励对象因其承担风险的能力有限,则可以授予股权期权,减少激励对象的风险,即只享有公司发展良好时获得的收益,在公司股价下跌时通过放弃行权的方式避免损失。
在这点上伊利股份针对采用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期权模式,使得推出的股权激励实施绩效事半功倍,为伊利股份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有效性提供了保障,值得乳制品行业其他欲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借鉴学习。
结语适当的延长激励的有效期,有助于公司真实绩效水平的展示。两家案例公司股权激励有效期设置上除了伊利股份首期为8年,实则2年的有效期外,过半数的股权激励方案中采用了4至6年的激励期限,且两家案例公司均存在股权激励长期激励不足的问题,尤其在盈利能力方面则更为突出。
结合公司自身的发展情况适当地延长激励的有效期,一方面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加大了激励对象为快速解锁行权条件而利用非正常手段,人为的调节财务绩效的难度,股权激励的有效期越长,对公司的长期激励效果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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