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17日,智利农业部(SAG)发布公告,拟修订牛奶和奶制品进入智利的卫生要求。
主要内容如下:(1)范围:该公告适用于所有乳制品,除了那些在第/号决议或替代它的决议中指出;(2)原产国或地区必须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被视为无裂谷病和块状皮肤病的国家或地区或者,产品经过巴氏杀菌或其他根据OIE法典处理的方法;(3)加工牛奶或奶制品的企业必须由原产国的主管卫生当局授权,并且必须获得SAG的授权才能出口到智利;(4)追溯体系。加工牛奶或奶制品的企业必须有一个正确实施的可追溯性程序,它保证确定原材料的产地;(5)养殖场要求。牛奶或奶制品必须由动物奶加工而成并且在10公里半径范围内无口蹄疫的农场,原料的原产地农场必须没有布鲁氏菌病(布鲁氏菌属)和结核病(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或者,产品经过巴氏杀菌或OIE法典规定处理的方法等。该公告将在发布后三个月生效。(来源:海关总署)编辑:范云琳校对:张 芳审核:邢海云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