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年第34期)
近期,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饮料、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速冻食品、乳制品、酒类、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共12大类食品批次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2大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1.威海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城酒店管理分公司抽检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2.威海天润大酒店有限公司抽检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3.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淄味海鲜烧烤餐厅抽检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1.威海九鸿餐饮有限公司抽检的消毒后待用凉菜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时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山东高速威海发展有限公司蓝海御华大饭店分公司抽检的消毒后待用烤鸭片切刀,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时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相关单位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特别提示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特此通告。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