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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东方乳业1批次酸奶酸度不合格,曾拖累

新京报讯(记者郭铁)市场监管总局近期通报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标称庄园牧场子公司陕西省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东方乳业”)制造的1批次“健舒”酸奶,因酸度偏低“上榜”,且初检、复检均不合格。初检复检均不合格通报显示,陕西百福乐量贩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省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制造的健舒清畅酸奶(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酸奶,g/盒,/10/10),酸度检测值为63.9Τ,低于“≥70Τ”的标准值。西安东方乳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但复检维持初检结论。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发酵乳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酸性物质,使产品酸度上升。乳制品酸度通常指总酸度,包括自然酸度和发酵酸度。酸度偏低会影响产品的风味、口感,也会使产品受杂菌污染的风险变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中规定,发酵乳酸度不得低于70Τ。发酵乳中酸度检测值不达标的原因,可能与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发酵剂活力不足、原料乳中乳糖含量偏低或发酵工艺控制不当等原因有关。曾未完成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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