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鼓励企业额外标注低温乳制品的保质期到期日,方便消费者识别保质期限、避免浪费。
确实目前的低温乳制品大多只有生产日期、上市日期、保质期等,相对来说查看和换算并不方便。而且低温奶市场还出现了超巴奶这一新品类,保质期可能是其于巴氏奶比较明显的区别。在新鲜诉求之下,标注食用期限或许也是在迎合这一需求,而且可能对本地乳企或配送效率更高的乳企更有利。
鼓励企业标注乳制品食用期限
10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鼓励企业标注乳制品食用期限的公告》,鼓励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需冷藏保存的巴氏杀菌乳、发酵乳,在标明生产日期的基础上,明确标注保质期到期日。
比如“保质期至XXXX年XX月XX日”“请于XXXX年XX月XX日前食(饮)用”等,文字说明内容可以印制在包装标签的醒目位置,具体日期可以在生产过程中清晰喷码或打印在包装的醒目位置。标注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等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的规定。
实际上早在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低温短保质期乳制品包装标签上增加食用期限标注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生产需冷藏保存且保质期不长于14天的巴氏杀菌乳、保质期不长于30天的发酵乳,应当在现有标注生产日期与保质期的基础上,在包装标签上增加标注“请于XXXX年XX月XX日前食(饮)用”。
从新公告中可以看到,涉及的乳制品品类主要是低温巴氏奶和低温酸奶,这些乳制品保质期相对较短,比如低温巴氏奶保质期最长在15天左右、低温酸奶保质期最长在20天左右。不过公告中使用的是“鼓励企业标注日期”,可见并非强制标准。
方便识别食用期限
公告中提到,为方便消费者识别乳制品的食用期限、避免食物浪费,所以鼓励企业标注保质期到期日。确实对于消费者而言,这样标注之后更加方便查看。
目前市场上的包装食品,不仅仅是低温乳制品,包装上标注的基本都是生产日期、上市日期以及保质期,比较常见的形式是XXXX年XX月XX日生产或上市、保质期XX天。虽然这样标注没有问题,但是在挑选时还需要在脑海中换算一下保质期到期日是哪一天,或者说距离到保质期还有多少天。
像保质期较短的比如5天、7天这种,可能还比较方便换算,但是如果是低温酸奶那种保质期有21天、25天的,相对而言就比较麻烦。再加上有些产品的生产日期、上市日期字体较小,可能就更加不方便了。
对于低温乳制品来说,保质期限通常都是消费者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