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柴刚沈阳、北京报道
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山乳业”)在其《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十三家企业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被否决4个月后,迎来了其重组方遴选第二轮评审(《中国经营报》曾分别以《辉山乳业歧路》《辉山乳业重整生死未卜资产清核严重“账实不符”》《辉山乳业重整方案“流产”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加剧》等为题,予以报道)。
公开消息称,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利乳业”)或作为新的重组方,以15亿元入主辉山乳业。8月14日,辉山乳业多名债权人向记者介绍,“第二轮方案将在9月底出结果”。伊利乳业则向媒体回应称,该项目还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乳业”)、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资本”)、渤海华美(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华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乳业”)等,也曾作为辉山乳业意向重组方。
伊利乳业15亿元入主?
7月26日,辉山乳业系列企业管理人向其债权人下发《关于征求与重组方谈判安排的意见和建议》文件。该文件内容显示,根据《辉山乳业集团系列企业重组方评审方案》,7月24日上午,管理人组织召开本案重组方遴选第二轮评审会议,内蒙古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优然牧业”)提交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内蒙古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辉山乳业集团系列企业重整的投资方案》(以下简称“投资方案”)。文件明确,经评审委员会第二轮评审会议讨论决定优然牧业作为本案重组方,并向债权人征求意见,以修改和完善投资方案。工商信息显示,优然牧业成立于年8月1日,为伊利乳业子公司,主要从事奶牛养殖、原料奶生产及销售和粗精饲料生产及销售等业务。
辉山乳业债务危机爆发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辉山乳业等家企业重整案,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辉山乳业上述系列企业的管理人。4月11日,以银行为主的普通债权人与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反对比重超过50%,辉山乳业重整计划草案被否。来自投资方案内容描述,伊利乳业作为重组方,拟投资15亿元,在新辉山乳业持股67%,而转股债权人持股33%,管理层持10%期权,来源于未来增资扩股。
投资方案介绍,新辉山乳业架构为优然牧业出资1%、伊利乳业及其他战略合作伙伴出资99%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与转股债权人共同持有新辉山乳业股权。而关于新辉山乳业的未来,拟通过优然牧业在香港上市后,以其股份为对价收购转股债权人持有的新辉山公司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转让的方式实现退出。
截至发稿,伊利乳业没有对此作出公告。但伊利方面在接受诸多媒体采访时回应称,“项目还在商谈中,还存在不确定性”。
退市风险未解除
辉山乳业官方网站描述,该公司目前形成以牧草种植、精饲料加工、良种奶牛饲养繁育、全品类乳制品加工、乳品研发和质量管控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年9月,中国辉山乳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辉山控股”)在香港主板上市。年3月,辉山乳业债务危机爆发,年12月20日,辉山乳业系列企业向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初稿),涉及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笔债权合计亿元。
公开信息介绍,辉山乳业系列企业管理人发布了招募重整重组方的公告,并对意向重组方提出了3条要求: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机构;具备管理大型企业集团的能力并且拥有并购整合经验,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辉山乳业集团系列企业重整计划规定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其他偿债资金,并有足够资金支持辉山乳业集团系列企业重整后的生产运营;在农业、畜牧业、乳制品行业有相关经验或上市公司优先。《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得一份《关于意向重组方尽职调查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内容显示,光明乳业、中粮资本、新希望乳业、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牛乳业”)等,作为意向重组方与辉山乳业方面进行过谈判、交流。
尽职调查报告显示,上述企业中,新希望乳业最早完成了其尽职调查工作。5月10日,新希望乳业已完成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后撤场,6月4日,新希望乳业与管理人就投资方案提交期限、遴选规则与管理人进行初步沟通。而在5月15日,光明乳业分生产组、市场组、牧业组、财务组、法务组5个小组,对辉山乳业进行尽调,并于6月5日完成。
颇受